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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艺术法调整对象的艺术品(5)

来源:文物鉴定与鉴赏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0-1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此外,还有一项权利,在我国没有规定但却很重要,即追续权。该权利是指,当作品被再次出售后,如果购买人转售他人的价格高于购买时支付的金额,则

此外,还有一项权利,在我国没有规定但却很重要,即追续权。该权利是指,当作品被再次出售后,如果购买人转售他人的价格高于购买时支付的金额,则该作品的作者有权从此差额中分享一定比例的金额。可以从以下诸方面把握该权利的内涵:(1)追续权是作者在作品原件被再次出售时分享一定数额的收益的权利,以经济利益为主要内容;(2)追续权体现的是艺术品市场中艺术品经销商与作品创作者之间基于作品原件在市场流通中悬殊的经济利益冲突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3)追续权的设置适应了艺术品市场发展的需要;(4)追续权保障作者对其作品原件享有不可剥夺的期待利益。[18]

刘春霖探讨了追续权的立法构想,包括两大部分。

第一,追续权的主体与对象。追续权的主体是作者及其继承人。艺术作品原件的所有权人及合法持有人(作者除外)不能享有追续权。追续权可以继承,即如果作者去世,其继承人可以享有追续权,这也是对作者利益保护的延伸。但是,追续权的主体范围,不宜包括艺术作品原件的受遗赠人,其目的在于减少追续权对艺术作品流通造成的不必要的障碍。如果作者将艺术作品原件转让(包括出售或赠与)给博物馆等公共机构,那么就视为作者放弃了该作品原件的收益权,也就同时放弃了追续权。

追续权的对象应当限于艺术作品的原件。此处的艺术作品,主要是指我国著作权法上的美术作品。著作权法上的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和模型作品等习惯上也都被称为广义上的艺术作品,但作为追续权对象的艺术作品不可能如此广泛。能作为追续权对象的只能是美术作品、部分摄影作品和模型作品。如果对象范围不适当地扩大,会阻碍著作权的流通,遏制文化市场的繁荣。

第二,追续权的内容与行使。一方面,著作权法应当明确追续权的适用条件。该权利的行使只适用于有拍卖行、画廊或者艺术品经销商等中间人参与的“公开转售”情形,旨在方便作者准确地了解其艺术作品的动向,以便及时地主张和行使权利。公开转售价格超过前次售价的一定比例时,作者或其继承人才能主张提取一定比例的转售收入。提取金额的计算方法应当是从作品转售前后差额中提取。另一方面,著作权法应当明确著作追续权的行使方式。通常授权中介机构或者委托代理商行使,其优势在于可以降低艺术作品作者及其继承人行使追续权的成本和费用,同时可以确保著作权人主张和行使权利具有可操作性,将法律权利转变为现实权利。[19]

(三)艺术品在艺术法中的地位

艺术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艺术法,是指调整艺术品的创作、流转、收藏以及跨境贸易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上的艺术法,是指一切与艺术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刘国林认为,艺术法的主体包括了艺术家和在艺术品流转领域内的艺术商、收藏家、批评家等一系列主体,艺术法的客体指的是特定艺术品和文化财产。[20]宋震则指出,艺术法的客体,应当是艺术作品的特定部分与文化遗产的特定部分。艺术作品是指在艺术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但是具有独创性的艺术表达并非都能成为艺术法保护的客体。例如,具有违法目的(淫秽色情、违反国家主权或损害公共利益等)的艺术品,被排除在外。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仅仅具有历史价值或科学价值却缺乏艺术价值的文物,不是艺术法的保护客体。由此得出,艺术法是以艺术作品和文化遗产中的特定部分为保护客体的特殊法律部门,是规范特定艺术作品与特定文化遗产之利益主体及其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的总和。[21]4-6

专家在其著作中,对艺术法的内容架构,也不尽相同。例如,Paul Kearns将其被誉为英国第一部整体探讨艺术法的专著《艺术品的法律含义》分成了七个部分:猥亵法、著作权法、诽谤法、艺术的公共资助、与慈善信托有关的法律、习惯规定、与国宝搬运相关的法律。[22]

艺术法不仅涉及私法的内容,而且也包括公法的内容。前者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围绕艺术品而发生的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以及责任承担等问题,例如因艺术品转让而签订的买卖合同,因损害艺术品而引发的侵权诉争,因艺术品的使用而发生的著作权纠纷等。后者是指艺术审查、艺术管理、艺术资助等涉及公共利益的制度。

艺术法不同于传播法和娱乐法。传播法主要研究新闻传播活动和大众传播媒介的相关法律问题,包括言论自由的保障和限制、权力对大众传播媒介的管制以及传播者的相关权利。传播法关注传播媒介作为传播者的权利,而艺术法关注艺术品创作者或者著作权人的权利。传播法涉及的作品不局限于艺术领域,而艺术法的整体架构,是建立在艺术品之上的。娱乐法,则是一个宽泛的概念,覆盖众多的法律领域。从行业部门看,娱乐法涉及电影、电视、戏剧、音乐等娱乐业。娱乐法保护的客体不仅包括作品,也包括创意、影响力等,而艺术法保护的客体,是艺术品的创造性表达。[21]12-14

文章来源:《文物鉴定与鉴赏》 网址: http://www.wwjdyjs.cn/qikandaodu/2020/1019/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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